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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)加法混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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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光之混合,是將各色光之能量相加,因而眼睛所感受到的是一個加成的光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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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互補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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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兩個色光之混合為白色,則此二色光為互補色。而在色度圖上,此二色光之連線通過光源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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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)減法混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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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料是將入射光中的部份波長吸收,故色料的混合所造成的光譜中,失去的波長乃是由各色料吸收。在此種混色法中,混合色料的吸收率為各成份吸收率之和,但反射率及透射率並非可加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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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色樣在色彩空間之接近的程度稱之色差 若二色之色差大於恰可察覺色差,但仍可為他人接受時,稱為"可接受"(acceptable)色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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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色物體雖然有不同的分光反射率曲線,但在某一照明體及觀測者之下,其三刺激值(反射率、光源能量、人眼三原色刺激值)若相等,則此兩物體為對色。可是光源或觀測者被變換,其三刺激值就不相等,則此兩物體就不對色,此兩物體稱為色變對物體。 此現象為配色時常遭遇的情況,故配色者應將此現象調至最低之情況,尤其在色粉組合之選擇時相當重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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